索引号 | 1560037521/dsjj/2024-0000004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大数据局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数发〔2023〕3号 |
标 题 | 关于统筹推进智慧社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方案 |
各县区大数据局、民政局、党委政法委、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民发〔2022〕29号)和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数字强省办发〔2022〕4号),加快推进全市智慧社区建设进程,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智慧化水平,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决策部署,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加快推进数字变革创新,深化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服务的融合应用,全面升级社区数字基础设施、集约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新形态,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党委领导,政府推进。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智慧社区建设全过程,强化党组织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发挥政府部门统筹协同作用,以县域为主体,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以人为本,需求驱动。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社区治理服务难题和群众关切,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打造便民利民、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社区。 分类建设,多方参与。结合实际分类建设基础型、成长型和标杆型智慧社区,由易到难、逐步提升、梯次推进建设工作。引导、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进入,通过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智慧社区建设运营模式。 集约创新,安全可控。加强智慧社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依法保障居民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三)工作目标。2023年底前,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管理平台,建成200个左右基础型及以上的智慧社区,探索形成多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做法。2025年底前,建成300个左右基础型及以上的智慧社区,打造一批成长型、标杆型智慧社区,打通智慧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基本实现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社区建设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推动智慧社区科学分类建设 兼顾社区发展特色,科学合理制定标准体系和建设规划,分类有序开展基础型、成长型和标杆型智慧社区建设。 基础型。以建设保障社区治理和服务群众需求的基础领域为重点,从综合设施、服务功能、基层治理、安防消防等方面规划部署,基本实现社区治理服务能力全覆盖。 成长型。以基础型为前提,适当拔高建设标准要求,探索融合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按需拓展社区新型基础设施、精细治理服务体系、智能化安全防护、高效率工作保障等覆盖面,基本搭建起由政府公益性投资向社会资本投入转变的市场化建设运营模式,社区治理服务智能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标杆型。在成长型基础上,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资源整合、开放共享以及产业导入等实现社区长效运营与城市发展的有机联系,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机制更加优化,供需资源保障更加多元,社区治理服务更加智慧,社区民主自治创新发展。 (二)大力夯实智慧社区建设支撑体系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大力推进社区内光纤宽带、4G、5G和公共WIFI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光纤传播速率,推动光纤入户覆盖率。统筹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结合社区实际应用需求,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区便利店、无人售货机、自助取水机、智能快递柜、智能充电桩、智能文体设施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布局。在全省一体化视频资源体系框架下,合理布建社区公共视频监控点位,推动在车辆识别、高空抛物监测、智能预警等方面的融合应用。推进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扩大智能感知设施和技术在安全管理、群防群治、车辆管理、生活垃圾处理等领域应用。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数字化的基本需求和使用习惯,推进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设施建设。以智慧社区带动智慧小区建设,拓展智能门禁、车辆管理、视频监控等物联网和云服务应用。 2.打造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依托各级一体化“云、网、数”等支撑资源,由市统筹规划,以县区为建设主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因地制宜搭建完善县区统一的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全面支撑街道(乡镇)、社区(村)智慧化的管理和服务需求,并将各县区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接入市“城市大脑”。推动已有各类社区信息系统与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网联对接,实现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与“城市大脑”、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智慧安防小区平台等互联互通,推动实现业务、数据有效融合,打造立体式社区治理服务“智慧中枢”。 (三)全面推进数据赋能智慧社区建设 1.加快推动社区数据汇聚。以县区为单位推进社区数据资源建设,统筹汇聚智慧社区数据资源,推动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与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融合贯通。建立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社区数据资源体系,实行社区数据综合采集,一次采集、多方利用。依托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完善社区重点场所、常驻居民、流动人口、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基础数据。推动县级以上数据向基层返还赋能,实现数据资源在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等的多级联动和融合应用,大幅压减基层数据采集和报送任务。 2.有序推进数据赋能社区。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完善街道(乡镇)与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统一开展数据治理、核对、复用和共享,提升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和智慧化程度,实现数据服务精准化授权、扁平化服务、滴灌式推送。健全社区治理服务的主题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关联分析和挖掘应用,提升社会矛盾风险、社区多发事件、群众关切问题等的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能力,满足社区应用场景需要。加强社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动态监测和主动防护手段,加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数据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依法保护居民个人信息和隐私。 (四)优化提高智慧社区精细化治理能力 1.创新治理方式。加强“互联网+社区党建”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服务融合发展。依托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发挥数字技术在社区治理和辅助决策中的作用。完善社区网格治理平台功能,整合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各类基础数据,推行“社区输入+网上推送+部门响应”工作模式,深化网格联动融合,健全即时响应机制,提升快速处置能力。加快推动“山东通”在社区层面的部署应用,强化“山东通”平台对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数据填报等的支撑力度,减少社区工作人员日常报表的负担。 2.引导群众参与共治。探索推进居(村)务公开、“云”议事、网上意见征集等方式,在线发布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社区服务等信息,畅通群众参与共治渠道,充分听取和吸纳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断优化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加强网络文明和宣传阵地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居民对社区生活共同体的归属感和参与度。依托社区(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队伍,推动线上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积极扩展数字化支撑下的线下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 3.提升治理能力。加强社区安全智能化管理,推动小区感知类、管理类、异常告警类、处置类等全量数据,接入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推动智慧安防数据助力基层安全管控,提升社区安全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搭建社区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模型,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管理等智能应用,健全监测预警和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全面提升社区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全面提升智慧社区便捷化服务水平 1.推进社区政务服务建设。规范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推动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等群众办理频次较高且基层能够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帮办代办等形式下沉基层办理。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就业、健康、卫生、医疗、救助、养老、助残、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不断扩大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的数量和种类,拓展线上查询、办理、反馈功能,逐步形成社区线上政务服务为主,线下政务服务为辅的办事服务格局。对医疗、社保、民政、生活缴费等高频服务事项,适当保留线下办理渠道,推广“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便捷服务需求。按需合理部署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方便群众“就近办”,提升办事便捷率。 2.完善社区生活服务功能。依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推动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收费线上办理;整合社区周边商超、物业、维修、家政、养老、餐饮、零售、美容美发、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资源,集约发展线上便民服务,打造社区智慧生活服务生态圈,通过规模化运营实现收益反哺智慧社区建设。推动社区购物消费、居家生活、公共文化生活、休闲娱乐、交通出行等各类生活场景数字化,打造多方互动、智慧共享的社区数字生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探索建立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优先开发符合“三农”需要的技术应用,通过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县域电商等新模式,积极拓展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各级大数据、民政、政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农业农村、水利、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对照《山东省智慧社区建设指标》(附件2)标准要求,分工协作,结合职责任务有序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县区是智慧社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建设标准做好县域范围内智慧社区建设情况的验收评估、结果公示等,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整体建设运营。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在县区统一部署下,因地制宜探索开发特色应用。 (二)增强保障支撑。发挥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大对智慧社区建设支持力度,探索多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社区服务”,创新提供服务模式和产品。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市场化运营模式,创新智慧社区建设投融资机制,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承接智慧社区建设项目运营,推进创新迭代。支持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专业社会组织等参与智慧社区建设理论研究和标准规则制定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社区工作者信息化技能培训,在培训课程中设置信息化、数字化有关内容,提升社区工作者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能力。引导高等院校信息化相关专业毕业生在智慧社区建设相关领域就业创业,持续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 (四)营造良好环境。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智慧社区建设成效进行现场评价和抽检复核,推动《山东省智慧社区建设指标》任务贯彻落实。加强舆论宣传,全面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水平和惠民实效扩面提升,营造良好建设氛围。 附件:1.各县区拟定智慧社区建设目标计划表 2.山东省智慧社区建设指标 临沂市大数据局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委政法委员会 临沂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委员会办公室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临沂市水利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县区智慧社区建设目标计划表
注:表格内填写建成基础型及以上智慧社区数量。 附件2 山东省智慧社区建设指标 (一)基础型智慧社区
(二)成长型智慧社区
(三)标杆型智慧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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