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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sdsjj/2026-00031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大数据局 | 发布日期 | 2026-08-2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数复字〔2026〕9号 |
| 标 题 |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321号建议《关于健全跨区域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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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跨区域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议》收悉,市大数据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市大数据局立足职能定位,不断提升数据共享服务水平,着力保障跨区域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数据需求,现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及的数据归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提升数据资源汇聚治理水平。市大数据局牵头搭建了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作为政府部门间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组织全市各部门(单位)对照权责清单和核心业务,将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各类数据编制目录,形成全市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全市共规范梳理数据目录7300余项。依托平台搭建数据传输“高速通道”,统筹推动全市各部门(单位)常态化开展数据汇聚工作,截至目前平台共汇聚数据197亿余条,其中归集了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库表数据1.04亿余条,查询接口230余个,为我市跨区域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提供数据支持。 (二)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工作。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相关要求,对照“高效、规范、安全”的标准,持续提升数据共享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依托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构建了“需求—审批—共享—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一方面,加强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提升供需匹配效率。数据需求部门提出共享申请后,市大数据局及时对接数源部门,督促其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答复,确保及时响应、高效对接;另一方面,持续优化平台功能,按照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的需求,助力打通上述部门纵向业务系统与市级平台的连接通道,推动数据按标准汇入、按需求共享。同时,强化数据安全保障,通过权限管控、数据脱敏等技术手段,确保数据在共享应用环节安全可控。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大数据局将进一步提高数据共享率,增强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积极配合市委金融办等相关部门推进全市非法集资风险智能监测预警工作。 (一)持续强化数据汇聚共享。建立数据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部门根据业务职能变化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及时调整数据资源目录。聚焦非法集资风险智能监测预警工作各类应用场景需求,坚持“按需汇聚、应汇尽汇”原则,推动更多相关数据纳入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管理。进一步强化业务场景引领,常态化开展数据供需对接,做好数据共享申请受理审核工作,进一步畅通数据资源共享协调机制,推动相关数据“应共享尽共享”,充分释放数据资源赋能产业创新发展的价值。 (二)不断提升数据资源质量。会同各相关单位,完善业务数据标准,从源头提升数据质量,增强汇聚数据的全面性与可用性。建立问题数据反馈—处理机制,定期梳理各部门数据质量情况,常态化向部门反馈,进一步提升数据共享和交换效能,为全市非法集资风险智能监测预警工作提供高质量数据保障。 最后,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大数据事业。 此复。 临沂市大数据局 2026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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