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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60037521/dsjj/2026-00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临沂市大数据局 发布日期 2026-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临沂市大数据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大数据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临沂市大数据局官网(http://dsjj.linyi.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可联系临沂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邮编:276000;联系电话:0539-87705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沂市大数据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结合全市大数据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工作原则,以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核心载体,常态化更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25年,累计在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部门会议、政策文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财政预决算等信息103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内容629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工作,2025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结并规范答复。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依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临沂市大数据局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审核、发布各环节的具体责任,严格执行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层层校验的工作要求,在守住信息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兼顾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内容准确性,确保每一条公开信息都经得起检验。

(四)平台建设方面。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了信息公开便捷性和覆盖面,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合力。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不断优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进一步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有效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方便快捷、传播广泛、互动性强的优势,强化“临沂市大数据局”微信公众号推广运用,以图文、小视频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和手法,传播大数据声音、讲好大数据故事、助力大数据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方面,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公开范围、实现路径、办理流程及考核监督等内容进行全面规范,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另一方面,抓实工作人员能力建设,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与专题培训和集中学习,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及配套制度,持续提升业务素养,保障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发布形式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有待增强。对此,我们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明确公开流程和有关责任,督促法定公开事项得到全面、准确公开;安排专人负责, 加强各类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确保社会公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同时,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探索通过更多媒体平台,加强与公众互动工作有效提高决策过程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聚焦大数据领域重要政策文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深入解读政策内涵、实施路径,主动回应各界对数字政府建设、数据资源共享等热点问题的关切,增强解读回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做好决策与执行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决策事项,依法依规公开决策依据、过程和结果;全程跟踪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及时公开进展成效、问题及下一步举措。三是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持续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大数据赋能民生服务等工作,精准公开各类信息;细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全面、透明、可追溯。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市大数据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6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件,内容主要涉及政务信息系统管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新型智慧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数字基础设施支撑等重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办公室统筹抓、承办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细化流程,做到了桩桩有落实、件件有答复,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期完成答复,满意率100%,相关办理结果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专栏集中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市大数据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全年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情况。组织开展了“政府开放日”主题交流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和企业、市民及媒体记者代表等走进大数据局,亲身体验了解大数据工作,切实提升了企业群众的大数据参与感与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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