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560037521/dsjj/2024-0000097 公开目录 政策评价
发布机构 临沂市大数据局 发布日期 2024-07-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临沂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临沂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临沂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由临沂市大数据局牵头制定,经市审定后,由数字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自2024年2月10日正式实施。为全面掌握政策实施效果,临沂市大数据局通过书面调研、实地走访等方式,客观分析《实施方案》实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内容

(一)政策背景

1.国家政策有指引。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数据基础制度建设”。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文件指出要“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构建国家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各级数据统筹管理机构,推动公共数据汇聚利用”。此外,近几年国家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数据领域的上位法,为我市制定数据管理办法提供了遵循。

2.上级部门有要求。省大数据局对于大数据立法提出明确要求。《2022年全省大数据工作要点》中“加快大数据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被列为24项工作要点之一。近年来省大数据局先后出台了《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公共数据共享工作细则(试行)》《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并明确提出了“加快大数据地方立法”的要求。

3.实际工作有需要。一是市级大数据领域规范性文件已到期。市大数据局成立以后,先后于2019年、2020年制定出台了《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归集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两份文件的有效期均为两年,目前,前者已失效,后者不能满足公共数据全流程管理需要。二是市级缺少大数据领域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当前大数据工作的覆盖面越来越广,不仅涉及数据汇聚、共享、开放等基础工作,也覆盖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试点运营等创造性工作,市级缺少一个综合性规范性文件来实现全流程数据管理指导。三是省内济南、潍坊、滨州、东营等市已出台了公共数据相关管理办法,临沂要对标先进,及时出台我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鉴于上述情况,我市有必要通过出台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来完善公共数据管理制度,对公共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应用、试点运营、安全等全方位、全流程的数据处理活动的管理予以明确,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公共数据管理,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一章45条,含总则、目录管理、采集与汇聚、公共数据共享、公共数据开放、开发利用、试点运营、公共数据安全、保障与监督、责任追究、附则等十一个部分。

一是明确了公共数据管理的工作原则。公共数据管理遵循集约建设、统一标准、分类分级、汇聚整合、需求导向、共享开放、安全可控的原则。公共数据作为新型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视为私有财产,或者擅自增设条件,阻碍、影响其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

二是明确了公共数据管理的责任分工。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解决公共数据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县(区)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管理工作;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公共数据,落实本部门(单位)公共数据管理工作。

三是明确了公共数据管理各环节的主要内容。对公共数据管理目录管理、采集与汇聚、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开发利用、试点运营等各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四是明确了公共数据管理的安全要求。明确了公共数据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原则、安全措施、安全职责以及安全管理协调机制等问题。

五是明确了公共数据管理过程中的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

二、政策实施情况

政策实施以来,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市公共数据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数据资源管理更加规范。

1.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数据资源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公共数据底数更加清晰,实现数据目录全量规范编目和数据资源“一本账”管理。实现“目录-数据-系统”关联,规范数据管理。

2.数据共享开放“双循环”更加畅通。全面完成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节点建设,数据高速通道建设提质扩面,不断推进国家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和省垂直管理系统数据回流,持续扩大数据资源池,提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数据共享支撑能力。公共数据开放质量稳步提升,精简低质量开放目录,推进企业登记监管、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高质量开放,提升开放数据可用性、实用性。

3.数据质量管理水平更加高效。水气热等公共数据实现“一数一源一标准”数据治理,并建立公共数据多源交叉核验、多方治理和异议数据闭环反馈的数据协同治理机制,强化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

三、后续工作重点

围绕公共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应用、试点运营、安全等全方位、全流程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更加规范的数据管理工作,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同时,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以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重点,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聚焦数据要素市场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市场主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完善数据要素流通规则,提高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催生新质生产力,赋能我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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