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560037521/dsjj/2022-0000002 公开目录 推进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临沂市大数据局 发布日期 2021-04-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市大数据局《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3月推进情况
市大数据局《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3月推进情况
编号 工作任务 具体目标 推进计划 3月份推进情况
134 抓好经开区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 年度目标:加快数字经济园区培育,推进沂蒙云谷创智中心建设并招引30家企业入驻,培育大数据人才300人。
①一季度目标:积极推进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完成创智中心办公区域部分内装;
②二季度目标:完成市级数字经济园区申报工作,创智中心办公、公寓内装完成,空调、消防、电梯调试完成,完成大数据人才培训150人;
③三季度目标:做好市级数字经济园区推广宣传工作,创智中心消防、规划、防雷、园林、市政验收完成,完成大数据人才培训150人;
④四季度目标:招引30家企业入驻创智中心。
①3月,推动数字经济园区5G网络建设,完成创智中心办公区域部分内装;
②4月,完成创智中心办公区域、公寓内装;
③5月,推进数字经济园区绿化工程,举办专题培训班,培训大数据人才150人;
④6月,按照市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指标,整理申报材料,完成创智中心空调、消防安装调试和七楼内装;
⑤7月,进一步完善市级数字经济园区申报材料并申报,完成创智中心消防、电梯、空调等设施的验收;
⑥8月,根据市级数字经济园区评选结果,做好园区宣传推广工作,完成创智中心五方责任主体和消防验收;
⑦9月,完成创智中心规划、防雷、园林、市政验收,举办专题培训班,培训大数据人才150人;
⑧10月,完成创智中心首批10家企业的入驻;
⑨11月,完成创智中心第二批10家企业的入驻;
⑩12月,完成创智中心第三批10家企业的入驻。
1.完成沂蒙云谷创智中心5G网络规划布局;
2.完成创智中心办公区域1-5层的墙体装修及地面硬化;
3.沂蒙云谷智慧产业园、临工集团智能制造产业园被评为市级示范数字经济园区。
135 围绕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基本实现“一屏观全市、一网管全市 年度目标:依托“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坚持统建共享、集约利旧、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原则,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指挥调度、综合运行和辅助决策类系统及相关数据资源,建设集综合指挥调度、数据汇聚应用、风险防范预警、事件应对处置、服务科学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指挥平台,通过部门互联、各级贯通,及时掌控全市各层级各方面重要动态和突发状况,为各级各部门统一调度指挥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实现“一屏观全市,一网管全市”。
①一季度目标:启动市级平台框架的构建,启动政法综治、公安、应急、公共卫生、城管等5个分平台主体框架构建。启动部门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梳理工作;
②二季度目标:完成市级平台主体框架的构建;完成城管分平台主体框架构建。完成5个以上部门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梳理工作,实现市级主要部门的指挥调度、综合运行和辅助决策类系统及相关数据资源接入市综合指挥平台;
③三季度目标:完成市级平台整体接入省平台,为实现全市可视化指挥调度奠定基础。完成政法综治、公安、应急、公共卫生等4个分平台主体框架构建。扩大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梳理接入的范围;    
④四季度目标:完成指挥调度、综合运行、辅助决策3个子系统建设。按需开展其他领域分平台建设。继续扩大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梳理接入的范围;
①3月,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下发工作方案;
②4月,与有关建设公司进行对接,制定项目建设方案;
③5月,完成我市城管分平台主体框架构建。;
④6月,接入市级部门的业务系统5个;
⑤7月,完成我市综治政法、应急分平台主体框架构建;
⑥8月,完成我市综治政法公安、公共卫生分平台主体框架构建;          
⑦9月, 接入市级部门的业务系统5个;
⑧10月,接入县级重要领域的业务系统10个。
⑨11月,县级子平台接入市级平台进行联调。
⑩12月,按省委工作部署,市级平台整体接入省平台并进行调试;
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主动跟进省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专班的工作部署,起草了《关于全省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工作动员会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向市委市政府及我局领导进行了多次的专题汇报,同时参考省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结合我市信息化发展的实际情况,起草了《临沂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临沂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和专班成员建议名单》。按照市委办公室相关意见修改完善《临沂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后,印发至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广泛征求意见,并上报市委和市政府,目前工作方案已下发至我市各县区和单位。
136 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加速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建设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年度目标:全面打造一批大数据典型应用场景,着力推进融资服务、健康医疗、生态环保、交通出行、教育入学、水利、人社、城市管理等领域大数据开发利用。
①一季度目标:全面部署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确定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试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②二季度目标:组织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实行“旬调度、季总结、月通报”制度;
③三季度目标:在加强调度的基础上,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定期向市政府报告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④四季度目标:收集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对各级各部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对全市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程序报送山东省试点工作协调组。
①3月,确定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试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②4月,制定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实行“旬调度、季总结、月通报”制度,调度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试点任务推进情况;
③5月,实行“旬调度、季总结、月通报”制度,调度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试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调度融资服务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利用工作;
④6月,实行“旬调度、季总结、月通报”制度,调度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试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调度生态环保和交通出行大数据开发利用工作;
⑤7月,实行“旬调度、季总结、月通报”制度,调度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试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调度教育入学和城市管理大数据开发利用工作;
⑥8月,实行“旬调度、季总结、月通报”制度,调度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试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调度水利和人社大数据开发利用工作;
⑦9月,在加强调度的基础上,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⑧10月,确保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试点任务基本完成;
⑨11月,收集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⑩12月,对各级各部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对全市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程序报送山东省试点工作协调组。
《临沂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135号)印发后,2月2日又下发《关于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区至少打造2项试点场景,参与方案1-12项中的2项任务,并制定了具体的任务分配表;市直相关部门要打造1-2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场景。通知一并调度、汇总了各县区、部门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县区情况:12个县区都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共报送了31个具体的试点场景和实施方案。从内容上看,大都从医疗健康、政务服务、教育入学等方面打造典型场景,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试点工作。  市直部门情况:除了《实施方案》中的八个试点场景外,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9个部门,积极响应,上报了27个试点场景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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