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60037521/dsjj/2023-0000100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大数据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96号提案《关于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体制创新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
冯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体制创新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今世界正处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期,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产业化进程加速推进。近年来,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新型研发机构已成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融合的新载体,这一历史定位也对新型研发机构提出新要求,赋予新使命。新型研发机构是新时代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吸引高水平人才团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应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新业态、新动力、新平台,是具有多元的投资主体、企业化的运行管理机制、市场化的研发形式及孵化育成和创新创业相互融合的独立法人组织机构。 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到,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研发和服务网络,制订鼓励社会化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意见,探索非营利性运行模式。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指出,围绕破除束缚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和科研院所制度,培育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组织体系。2019年,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义、目标定位、管理机构、享受政策等方面给予明确规定,标志着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进入全新的高度。这一系列支持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的文件精神为新时代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与发展受到临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立足科技前沿,先后成立了5个市财政出资主办的新型研发机构,形成了产业创新源头,发展成为我市区域创新的新力量。 一、目前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新型研发机构作为科技创新探索的新兴事物,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我市在新型研发机构的数量规模、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定位不清晰。目前新型研发机构的功能定位在于破除科技和经济发展“两张皮”的问题,成为学研界和产业界之间的桥梁。我市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规模较小,尚没有形成规模效应,运行效果仍需持续观察,形成机理及绩效评估考核等缺乏理论探讨,仍然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组织模式和作用机制仍不够完善,对新型研发机构还没有总体的定位。新型研发机构一般由两方或多方共建,发展一方面受“母体”的考核管理,另一方面也受到当地政府的管理,这样就会导致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自主性不足,定位发展受多方不同利益诉求的制约,很容易偏离发展初衷。 (二)市场导向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目前新型研发机构大都仍处于摸索阶段,自我造血机制还不健全,内生发展能力不足。一般科研工作周期较长,具有风险大、收益不确定等特点,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初期,面临科研条件薄弱、人才与研发设备不足、自主创新实力和潜力较弱等问题,前期资金的缺乏导致不能有效支撑后期研发活动,政策的惯性容易导致工研院产生“依赖”,而政府财政支持拨付存在滞后的问题,就更将资金不足放大为制约新型研发机构后续发展的重大难题。由于政府投资的退出机制尚未建立,市场化融资渠道不易打通,社会资本参与不够,难以突破资本运作的“天花板”,大规模展开行业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等服务存在较大难度。 (三)人才引进成为发展瓶颈。新型研发机构虽然集聚大批高端、高层次人才,但是人才层次参差不齐,知名高校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可能较容易吸引到各类人才,一般的新型研发机构高端人才引进较难,尤其成立初期对人才的需求异常迫切,而大部分高端人才都是柔性引进,中端人才更偏向于去知名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导致人才集聚效应不足,发展不均衡。同时人才待遇问题难以落实,目前我市新型研发机构招引的部分硕士毕业生尚未享受到市级人才补贴政策。 二、下一步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方向 下一步,市大数据局将认真贯彻落国家、省市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借鉴北京、杭州、广州等先进地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先进经验,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同时把握好财政输血与自身造血的关系,建立需求导向、功能导向的建设运行与评价机制,引导其实现自我生存和推动创新的有机结合,构筑产业创新发展生态。 (一)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进一步完善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增加数据资源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组织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市级重大改革事项和重点任务,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科学决策、要素配置等重点领域积极搭建数据应用场景,打造重点突出、亮点鲜明的大数据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 (二)建立功能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考评机制。依托本市各业务主管部门,从企业孵化、成果转化、产业带动、人才培养等经济社会效益方面,按照新型研发机构的功能实现程度建立定期跟踪考评与激励机制,而不是进行企业式的财务投入产出评估,引导新型研发机构真正发挥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继续重视对新型研发机构投资建设、人才队伍、产业技术中前端研发的扶持,随着发展逐步减少财政资金支持,引导其依托产业资本、社会资本开展中后端研发,强化创业孵化、技术服务、专利运营、股权投资等增值功能;成熟阶段探索财政资金有序退出机制,引导其与产业、企业、高校院所建立股权纽带、商业关系与生态关系,实现市场化运营。 (四)实行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运营模式。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立符合自身发展要求的市场化利益分配机制,将实用性强、熟化度高的技术成果持续不断的注入。运营管理需要借鉴企业化运营管理模式,采用包括理事会决策机制、扁平化的组织结构、股权激励机制、人事聘用制度以及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投资入股等企业运营管理方式,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灵活、自主、高效、专业地实现组织目标。 (五)构建流畅的“政产学研金服用”合作渠道。对于新型研发机构自身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强化需求导向和多元参与的整合、决策机制,通过吸引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以及领域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共同参与,联合供需双方,攻克研发难题,并通过技术服务、企业孵化、专利运营、股权投资等增值服务,形成成果转化带来的经济收益反哺自身的发展,实现自我“造血”。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高度重视,结合您的建议,找准定位、明确思路,加快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体制创新发展,为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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