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560037521/dsjj/2023-0000090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临沂市大数据局 发布日期 2023-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92号提案《关于推进数据共享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92号提案《关于推进数据共享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星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数据共享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就打造“一网通办”线上管理平台提出的三条意见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对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市大数据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研读,现结合部门职责及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近年来,数据共享成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点事项,获得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推进数据共享对于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消除“数字鸿沟”,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具有特殊意义。市大数据局组建以来始终将数据管理与应用作为核心业务,依托市级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强力推进数据共享工作,截至目前,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目前已发布目录10651个,库表11548个,接口202个。本周接口调用302.13万次(本年度接口累计调用共1.34亿次)。

在数据共享应用方面,聚焦企业群众办事“证明多、难出具、多头跑、往返跑”等堵点难点问题,市大数据局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力打造“无证明城市”。一是清理证明。市县乡村四级210余类证明事项得到有效清理,市县两级83%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免证办理,年均免提交材料200余万件。全市569项证明事项直接取消。通过查询接口、线上核验、数据共享交换等途径,实现全市4308项证明事项数据共享。推动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全市13100项证明事项实现证照材料电子证照替代。全市推出告知承诺证明事项303项。对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证照替代、告知承诺清理的证明事项,实行部门核验,全市部门核验证明事项已达1419项。二是开展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市县联动常态化推动历史数据电子化全量转换和新增数据同步生成电子证照,累计向省级平台归集电子证照383类2388万条数据,市县两级申领电子印章1609枚,调用电子印章1570余万次,为电子证明开具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开发核验系统。开发上线“无证明城市”信息核验系统,实现145类电子证照、6类电子证明数据的自动获取以及72类证明材料的部门间协同免提交。四是大力推广应用。实现申请人办理教师资格认证“零材料”办理,全市每年完成教师资格认证2.5万余人次,免提交各类证明材料6万份。积极推动电子证照证明社会化应用,目前,已实现电子身份证在64个公园景区、市图书馆、市博物馆、12个县级图书馆、22个县级博物馆亮证进入。市民可在全市102个水电气暖营业网点“亮码”办理业务。我市相关做法获得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简报》、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刊发推广,入选第二届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峰会典型案例。

您在文中提及的统一的线上管理门户,与省市“互联网+监管”工作的思路有颇多契合之处。我省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已实现了线上监管的“一网通办”的部分功能,重要时间节点如下:

2019年9月,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已在全国率先上线运行,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搭建“标签式监管”功能模块,通过“硬标签+软标签”的双标体系,将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按照行业、区域、风险、信用等条件,设置关键性标签标识,以“标签+分类”为抽查基础,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的发起和参与部门,智能生成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解决“重复检查”问题。

2020年4月29日,《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的工作部署。目前,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已完成“11223”核心功能的建设。“11223”,即“1”张清单“1”个数据中心、“2”个系统界面、“2”个支撑体系、“3”套应用系统。形成地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共享共用监管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监管信息服务,同时建立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运维体系,打造出行政执法监管、风险预警和分析评价三套系统。建设全省通用行政检查系统,与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省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网络运行系统、部分部门自建监管业务系统共同形成省“互联网+监管”业务支撑体系。依托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实现检查业务的融合统一,提高一线监管工作的效能,为各级监管部门提供行政检查业务运行支撑。

2022年5月,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山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一体化推进。监管数据实时推送至通用移动检查APP,有效打破数据壁垒,形成PC端与移动端两端联通共享新监管模式,通过合理利用、配置一体化监管资源,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提案中提出了“基于基础数据及共享数据搭建数据中台”。目前,受限于市级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中的权限,市级多以产生、上传监管数据为主,数据落地、数据应用的权限较小,数据需求多采用申请省级数据返还的形式满足,返还效率有待加强,完整发挥数据中台相关功能较为困难。近年来,党和国家密集出台健全数据资源体系、畅通数据共享利用的相关政策。2021年,“十四五”规划提出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加强数据开放共享。2022年,《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提出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数据汇聚共享和利用。2023年,《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夯实数据资源体系,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组建国家数据局,以上政策表明,随着数据资源体系的健全,基层的数据权限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公共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将会得到更充分的释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大数据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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