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560037521/dsjj/2023-0000013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临沂市大数据局 发布日期 2022-0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59号提案《关于规范系统运行和数据管理加速大数据创新应用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59号提案《关于规范系统运行和数据管理加速大数据创新应用的建议》的答复

民进临沂市委: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规范系统运行和数据管理加速大数据创新应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高速发展,我市着眼《临沂市“十四五”数字强市建设规划》目标任务,加快统筹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救助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形成“以系统推动数据融合,以数据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治理新模式,有效提升了区域经济发展及社会治理水平。

一、项目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制度引领,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2021年9月,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临沂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要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保障安全”的原则,坚持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在制度层面对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审批、开发建设、竣工验收以及资源共享等工作进行规范和完善,统一系统建设标准,实现项目管理部门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市大数据局按照“集约利旧、信息共享”的要求,累计评审2022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149个。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在建及已建政务信息系统800余个,包含网站、OA办公系统、邮箱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及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

(二)坚持建用并重,开展项目专项提升行动。强化系统整改。以大排查大整改活动为抓手,开展系统检查整改工作,并形成长效推进机制。截至目前,完成对54个僵尸、半僵尸系统、75个亟需整改的问题系统的整改工作,停用系统70个;开展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工作。通过单位自评及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市直部门、单位101个项目进行后评价,并抽取10个项目开展现场评价,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单位,形成项目后评价报告及综合分析报告;推进项目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为解决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老旧的问题,积极与第三方公司对接,搭建集项目申报、审批、建设过程跟踪、数据共享、云网资源申请、专家库管理、汇总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项目管理系统,便于实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情况,提升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水平。

(三)坚持部门联动,推进“一网统揽”综合慧治。以建设“城市大脑”为目标,推进市级“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建设,完善各功能点的性能。目前,我市已完成市平台主体框架构建并整体接入省平台,建设了“数说临沂”“态势运行”“指挥调度”三个子系统,完善综合指挥各项主体功能,实现对各类专项事件的精准调度,全面展现分析公共安全、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等关键领域的运行态势。市级平台还破除多项技术壁垒,完成与全市政务视频会议系统和应急会商系统的对接,实现对市直各部门单位、县乡党政机关以及重点企业等单位的有效通讯覆盖,为各类事件的协同指挥调度提供有力保障。

(四)坚持经费统筹,提升市直信息化资金使用效能。按照市直信息化建设资金归口管理要求,2021年,我市共下达财政资金11702.16万元,用于保障市直部门、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截至2021年底,累计保障政务信息化项目121个。其中非涉密项目102个,涉密项目19个。2022年,我市预算安排市直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经梳理,市直部门、单位需执行存量项目75个,其中非涉密项目59个,涉密项目16个,需保障资金近7100万元,剩余2900余万元可用于保障2022年度新建项目。除市直信息化建设资金外,我市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为市直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数据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一是加强公共数据的汇聚、治理,为共享开放提供优质数源。持续推进市级大数据资源库建设,截止7月,市级大数据资源库共汇聚12个县区41个部门2105项17.65亿条数据;积极开展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专项行动和“数据高速通道”建设,对接市、县111个自建业务系统和1194个数据库表,促进数据资源汇聚从延时向实时、从线下数据向系统对接转变;开展目录规范化梳理,提升数据质量,全市共建立目录梳理规则60条,梳理数据库表8797个,规范数据字段31057个,上架数据资源目录7975个。二是升级公共数据相关基础服务设施,增强对数据共享开放的保障支撑能力。完善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完成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3.0版本升级。截止7月,新版共享交换平台上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8389个,发布数据库表7975个,数据接口131个;优化市级公共数据开放网,现已开放来自12个区县、40个部门、3个企事业单位的8724个数据目录,共计1亿条数据。2021年度中国开放数林指数报告中,临沂市位列地级市第3,城市综合排名第8,获得城市“数开丛生”奖。三是加强疫情专项数据的汇聚、共享力度,助力疫情防控。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数据共享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通过省疫情防控数据共享应用“绿色通道”汇聚核酸检测、场所码、疫苗接种、电子健康码和行程码数据,保障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数据需求;以数据共享助力县区和部门搭建疫情防控应用场景,开发防控应用软件,先后为蒙阴县防疫作战平台、兰山区场所码的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数据支撑,配合公安部门建设精准防疫数据支撑平台。

(二)提升行业数据管理服务能力。一是强化涉农、涉企数据汇聚,助力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承担金融大数据枢纽子平台数据对接工作,推进企业登记、纳税、社保、用电、不动产等涉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在获得授权的前提下,积极向金融机构提供数据共享服务。截至2022年7月,已汇聚来自32个数源单位的189个数据项,相关数据接口正在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二是积极向各部门、行业提供数据汇聚、共享、治理服务。为市行政审批局汇聚电子证照相关数据3913万条;为市财政局财税保障项目汇聚3448万条数据;为教育部门汇聚9部门21项入学基础数据,推进义务教育入学“一网通办”;完成市公安局人口库数据核验工作,共核对市级人口相关数据1223万条;配合市医保局开展医保参保、殡葬数据比对核验工作;配合市人社局开展学历信息比对工作。

(三)开展大数据相关立法工作。完成《临沂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工作,并将《办法》列入202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参加2022年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论证会,该《办法》被列入市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中年内开展调研的政府规章项目。完成《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数据相关内容的起草工作,并参加两轮集中审议。

(四)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工作。重点围绕助力疫情防控、“无证明城市”建设、公共视频应用、社会数据融合应用等领域配合业务牵头部门,打造典型数据应用场景。3月,按照省大数据局部署要求,积极为1个市级方案、23个应用场景和8个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节点建设争取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县区和部门提报大数据创新应用场景,共向省局提报111个应用场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项目管理整合提升行动。梳理当前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形成需求清单,积极与第三方公司对接方案,加快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做好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工作。探索制定《政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指南》,形成后评价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试点工作。

(二)推动系统平台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制定《安全培训数据处理平台建设与运维规范》《新型智慧城市党建网格化治理平台建设指南》等系统平台建设标准,并积极争创数字山东工程标准项目,切实发挥标准化在数字强市建设中的基础支撑作用,进一步健全系统平台管理制度和建设标准。

(三)持续推动“城市大脑”枢纽平台建设。结合推进“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建设,加快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着力打造“城市大脑”枢纽平台,提升计算、数据资源整合、算法服务、物联感知汇聚、网络安全保障等基础能力,统筹推动各级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平台接入,加强平台互联互通,推出一批特色应用场景,全面提升数字强市基础底座支撑驱动能力

(四)继续推进共享交换和数据开放工作。加大数据汇聚力度,完善省市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统筹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的物理集中与逻辑集中,加大“数据高速通道”覆盖面,强化数据供需对接,更新数据三张“清单”,支持县区大数据分平台建设。

(五)深入推进数据创新应用。坚持应用导向,着眼疫情防控、政务服务、城市治理、交通出行、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等领域,推动打造更多创新性强、成效好、具有典型推广价值的应用场景,实现“数尽其用”。同时,统筹加强全市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建设、管理、运维、应用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视频AI应用试点,推动打造一批视频监控数据和业务数据融合应用的典型场景。

(六)统筹数据安全建设。针对大数据资源库和共享平台中敏感数据泄露、数据违规操作、数据违规开放共享、数据异常流转等数据安全隐患,以面向数据资产梳理和监测、保护为需求方向,统筹建设政务大数据安全加固平台,实现“数据安全基础防护技术+数据安全集中管理+数据安全可视化”的能力,实时掌握风险态势、有效阻断数据安全风险,形成闭环可持续的数据安全监控、管理能力。

最后,非常感谢民进临沂市委对我市数字强市建设各项任务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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