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560037521/dsjj/2023-0000011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临沂市大数据局 发布日期 2022-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21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医疗保障领域基础信息即时互联互通》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21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医疗保障领域基础信息即时互联互通》的答复

张洪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医疗保障领域基础信息即时互联互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临沂市医保领域基础信息共享现状

目前,全市有近1080万人参加了基础医疗保险,常住人口参保率达到98以上;2021年度全市医保基金收支分别达到了161.2亿元和167.8亿元,全市累计结余医保基金96.6亿元;日均业务办理量超过20万笔。统筹我市医保数据安全与共享,规范数据管理和应用意义重大。

为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早在2020年,省、市两级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领域基础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临沂市建立医疗保障领域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实施方案》。《通知》明确共享信息范围,各部门重点做好参保人员增减信息、缴费基数信息、困难人员信息、第三方责任信息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动态更新。具体到相关部门,扶贫办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即时帮扶人口信息;残联提供重度残疾人信息;公安部门提供户籍人员信息,交通事故人员信息;民政部门提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火化信息;财政部门提供医保基金财政专户收支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养老保险减员信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养老金发放金额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公积金缴存基数信息;卫生健康部门提供死亡证明信息,分等级医疗机构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级、注销、变更等信息,药店信息;医疗机构提供医保基金收支、药品及医用耗材进销存和诊疗服务等信息。

现阶段,市大数据局汇聚、共享的数据主要通过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由各局根据自身数据情况整理上传。现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目前已汇聚涉及医保类的数据有:生育保险缴费信息、医疗保险缴费信息、医疗保险铺底单位信息、职工医保个账划拨情况、临沂市医保药品目录,这些数据都是静态数据,数据的更新是由各部门重新上传更新实现,数据共享接口有医保局_生育保险缴费信息_代理接口,出生医学证明,民政婚姻信息,公安户籍信息(需提报市公安局一事一议)。对于共享交换平台没有归集到的共享数据,可以通过供需对接机制进行协调,采用数据高速通道,数据库表推送,电子表格等多种报送方式对接相关数据资源。

二、存在问题。

一是数源部门基础数据缺失。当前缺少部分基础数据信息来源,例如户籍、身份证号码、性别、缴费基础、婚姻状态等重要信息,无法开展相关领域的数据对比核实。二是数据更新时效性有待加强,数据质量不高。目前,各有关部门虽已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医疗大数据互联互通,但是数源部门更新数据存在延迟,没有实现数据即时互联互通,影响医保服务质量,容易引起群众不满。

三、下一步举措

(一)加强医保数据资源汇聚治理。一是持续推进市级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大数据资源库建设。截至目前,一体化平台大数据资源库基础库共汇聚41个部门910项数据,数据总量达27.33亿条,累计提供数据接口调用服务3360万次。是加强医保重点专项数据的汇聚。目前,已专项汇聚医保报销数据1亿条。推动医疗保障局与数源部门对接,实现户籍人员、公积金缴费基数、出生证明、低保人员、残疾人、殡葬人民等数据资源共享。是强化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应用。及时更新维护平台资源目录,增强平台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会同各部门和县区管理员提升平台数据质量。

(二)持续提供数据共享、核验服务。建立常态化数据核验机制,配合市医保局开展医保参保、殡葬数据比对核验工作,每月为市医保局提供核验服务一次。截至目前,共比对1293.8万人次,有效避免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的发生,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三)统筹数据安全建设。针对大数据资源库和共享平台中敏感数据泄露、数据违规操作、数据违规开放共享、数据异常流转等数据安全隐患,以面向数据资产梳理和监测、保护为需求方向,统筹建设政务大数据安全加固平台,实现数据安全基础防护技术+数据安全集中管理+数据安全可视化的能力,实时掌握风险态势、有效阻断数据安全风险问题,形成闭环可持续的数据安全监控、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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