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560037521/dsjj/2023-0000075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临沂市大数据局 发布日期 2023-0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A20230054号建议《关于加强全市部门数据共享的议案》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A20230054号建议《关于加强全市部门数据共享的议案》的答复

尊敬的裴振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部门数据共享的议案》已收悉,我局立足职能分工,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总结了我市数据共享的意义及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数据共享工作,紧跟《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发挥大数据发展优势,打通 “数据孤岛”,实现“数”畅其流,提高我市大数据时代公共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我市“无证明城市”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正全力开展数据共享工作。结合您所提建议,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开展“数源”行动。一是持续推进市级大数据资源库建设。持续完善市级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以及各类专题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做好常态化数据更新。持续完善市级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以及各类专题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做好常态化数据更新。截至目前,市大数据资源库基础库共汇聚12个县区40个部门910项8.85亿条数据。市级大数据资源库在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累计发布数据接口161个,提供接口调用服务3403.56万次。市级政务数据高速通道累计流转数据18.03亿条。二是深入开展水、气、热等重点公共数据汇聚工作。梳理全市水气热企业45个,共汇聚水气热数据992.4万条。三是持续推进数据高速通道建设。目前已对接各县区、市直部门119个业务系统,共1194个库表。

二、着力进行“数治”行动。深入开展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规范化程度。一是不断强化数据治理工作。针对数据碎片化、数据高空缺、多行重复等问题,先后四批次共整改问题目录1298个。二是开展目录规范化梳理。参照省级第一批、第二批规范目录清单,在数据资源目录名称、数据字段名称等方面明确统一规则,形成目录规范梳理标准。

三、积极提供数据服务。完成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升级工作,强化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应用,及时响应各部门数据需求,以数据共享助力市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无证明城市建设等专项工作。

四、完成县级节点试点建设。统筹推进兰山、蒙阴、费县、莒南、沂南、沂水6个县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节点建设。兰山、蒙阴、费县、沂水在县区节点试点基础上,申请成为国家数据直达基层的试点县区。蒙阴县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经验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工作简报》刊发推广。

五、开展大数据相关立法工作。推进《临沂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完成《临沂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并将办法列入202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根据国家、省最新文件精神,拟进一步完善《办法》中数据要素相关内容,力争2023年内正式出台。

六、深入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了“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落实、市级电子证照数据归集、电子证照证明社会化应用试点相关工作。数据共享方面,市县一体推进电子证照证明制发和数据归集指标,全市共归集电子证照证明380类2387万条数据。其中,省级确定的由市县制发的10类高频电子证照证明已实现同步制发。用证事项清单方面,组织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梳理形成全市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规定事项210项,增补事项3014项),已发布在市政府网站“无证明城市”建设专栏。组织做好业务系统对接和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证明的关联配置,推动清单范围内电子证照证明全面应用。项目审批和云网支撑方面,配合行政审批局完成了“无证明城市核验系统”的建设,并提供了政务云网的支撑。电子印章方面,指导县区、市直部门整理电子印章申请及授权调用材料,共办理新申请印章1911枚,授权调用276枚,注销8枚,业务系统对接省电子印章系统3个。

下一步,我们将参照您的宝贵意见,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的共享和应用,支撑驱动数字强市建设。再次对您表示感谢,希望您继续关注临沂市的发展,多多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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