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60037521/dsjj/2023-0000119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大数据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临沂市大数据局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并经市人社局同意,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范围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大数据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大数据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二、申报路径临沂市大数据局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的用户名:临沂市大数据局。县区申报人员申报路径: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大数据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大数据局。市直申报人员申报路径: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临沂市大数据局。 三、审核要求本次评审材料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省里的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并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确保提报的申报材料填写准确,内容真实可靠,程序合规。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申报材料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时间:9月1日至9月20日。网上申报结束后,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需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6份(系统生成,A3纸型双面打印,原件);《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加盖单位公章)。改系列及破格申报按照省文件要求相应提供有关材料。时间截至9月22日。 报送地点:临沂市北京路1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1324 室联系电话:8770526 http://bdb.shandong.gov.cn/art/2023/8/25/art_76147_10318364.html 临沂市大数据局 2023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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