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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60037521/dsjj/2020-0000097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临沂市大数据局 发布日期 2020-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2020年临沂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临沂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临沂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7号)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临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推进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多渠道公开数据共享开放、“互联网+政务服务”“数聚赋能”2020专项行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重点任务信息。在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主动公开2020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继续推进本单位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

(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完善数据开放共享制度,及时公开数据开放共享目录清单。

(三)统筹抓好大数据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公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大数据服务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增强和坚定信心。及时发布大数据应用服务各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为企业发展和学生复学解难纾困、提供助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敢于直面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本单位办公会制度。积极参与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

(二)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按照统一规范的权责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编码等要素,及时公布本单位职责边界清单,对本单位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坚持开门办理,在政府网站集中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并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三、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一)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化手段、新技术的运用,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二)加大门户网站建设推进力度。按要求做好本单位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进行IPV6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

(三)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做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

(四)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四、强化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整合力量,进一步理顺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完善制度规范。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和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标注更新日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要积极组织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三)强化专业素养。将政务公开列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扎实做好培训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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