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示公告>>正文
市大数据局“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整改措施
2022-12-01 13:00   临沂市大数据局网站

1、开展“数源”“数治”“数用”行动,持续推进市级大数据资源库基础库建设,健全数据治理标准体系,提升数据规范化程度,优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积极提供数据共享服务,配合部门打造数字化、智能化数据应用场景。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责任人:刘楠

2、加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根据《临沂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数字强市办〔2021〕1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规范项目审核程序,督促建设单位按进度推进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建设成效。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责任人:刘楠

3、在全市数字强市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市级数字基建专项小组,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出台《临沂市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统筹全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引导推动数据中心“规模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责任人:刘楠

4、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在原有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基础上,出台《临沂市大数据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采购管理流程,强化全链条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政府采购质量。规范程序流程,在重大项目招标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小组审核采购需求、局党组研究确定采购事项、技术审定小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采购信息、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等程序进行,保证招标采购公开、公正、公平。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责任人:刘楠

5、强化风险排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每个科室(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实际承担的任务,列出岗位具体职责清单,明确权力事项,对权力运行中可能容易出现的风险岗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标注,全面准确查找在思想认识、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五个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管用的防控措施和办法,坚决杜绝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发生。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责任人:刘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