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示公告>>正文
临沂市大数据中心业务范围清单
2022-09-26 09:51   临沂市大数据局网站
临沂市大数据中心业务范围清单
序号 事项概述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 主要内容 服务 对象 共同实施单位 是否收费及标准 服务期限 提供 方式 开展成效 联系 方式
1 促进大数据及其相关产业发展 大数据产业发展 行政辅助 《临沂市大数据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临编〔2021〕107号) 落实促进大数据及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辅助工作,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长期 直接提供 有效开展 8770571
2 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行政辅助 《临沂市大数据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临编〔2021〕107号) 落实全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辅助工作,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长期 直接提供 有效开展 8770571
3 做好市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平台以及跨网跨域交换平台的建设、运维管理和服务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行政辅助 《临沂市大数据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临编〔2021〕107号) 承担市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平台以及跨网跨域交换平台的建设、运维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实施市电子政务外网数字证书系统的建设、运维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 长期 直接提供 有效开展 8770571
4 推进数据的收集、存贮、处理、共享、开放、开发应用 数据资源管理 行政辅助 《临沂市大数据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临编〔2021〕107号) 承担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公共数据开放、大数据管理等平台以及相关数据资源库的建设实施和运维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数据的收集、存贮、处理、共享、开放、开发应用等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长期 直接提供 有效开展 8770571
5 做好相关系统平台和数据安全防护 数据安全防护 行政辅助 《临沂市大数据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临编〔2021〕107号) 承担相关系统平台和数据安全防护组织实施的辅助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 长期 直接提供 有效开展 8770571
6 做好全市统建应用系统以及应用支撑系统的建设实施和运维管理服务 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 行政辅助 《临沂市大数据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临编〔2021〕107号) 承担全市统建应用系统以及应用支撑系统的建设实施和运维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的技术支持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 长期 直接提供 有效开展 8770571
7 做好数据资源管理和大数据发展应用相关领域融合应用和成果转化辅助工作 数据资源开发应用 行政辅助 《临沂市大数据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临编〔2021〕107号) 承担数据资源管理和大数据发展应用相关领域融合应用和成果转化等辅助工作。配合做好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的监测和预测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 长期 直接提供 有效开展 8770571
8 做好大数据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大数据技术支持 行政辅助 《临沂市大数据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临编〔2021〕107号) 承担全市大数据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 长期 直接提供 有效开展 8770571
9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行政辅助 《临沂市大数据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临编〔2021〕107号) 1、配合研究拟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
2、承担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调度、评估验收等辅助工作。
3、协助建立完善新型“智慧城市”运营长效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
机关、事业单位 长期 直接提供 有效开展 8770571
10 开展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律研究.做好大数据对外交流合作、大数据教育培训、科学普及等辅助工作。 大数据研究和对外交流、教育培训 行政辅助 《临沂市大数据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临编〔2021〕107号) 承担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律研究工作。承担大数据对外交流合作,开展大数据国际及区域合作的辅助工作。承担大数据教育培训、科学普及等辅助性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长期 直接提供 有效开展 8770571
11 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技术服务保障 政务服务技术保障 行政辅助 《临沂市大数据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临编〔2021〕107号) 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长期 直接提供 有效开展 877057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