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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5G+行业应用”推广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21-11-15 14:04  

各县区大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通信公司:

现将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5G+行业应用”推广活动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中旬-12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

“5G+行业应用”赋能新型智慧城市

三、活动目标

围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以智慧社区、重点企业、产业园区为切入点,通过专项宣传、供需对接、定向优惠等手段,“为场景找5G”,“为5G找场景”,加快5G进社区、进企业、进园区,广泛宣传5G基础概念和应用知识,加大对5G+工业互联网等典型应用的支持力度,让群众真正了解、支持5G建设,企业切实用得上、用得起5G应用,助力5G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数字强省底座。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5G+行业应用”专项宣传活动

1.做好公共宣传工作。

重点任务:根据全省统一编制的“5G+行业应用”宣传素材和需求征集问卷(附件2),一是做好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转发推广工作;二是协调行政机关及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医院、景区、银行、邮局、车站等通过公共大屏播放宣传视频;三是根据省局提供的宣传内容,制作易拉宝等宣传用品,在部分商超、餐饮、宾馆、机场、商业楼宇、公共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展示。

任务分工:各县区大数据局、工信局分别推进,留存好宣传资料、图片(截图、照片)、视频等资料,各县区大数据局汇总各县区工信局材料后,统一提报市大数据局和市工信局。

时间节点:11月12日前。

2.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深度宣传。

重点任务:各县区大数据局牵头组织面向群众的宣传活动,积极协调各智慧社区试点创建单位,协助本地电信运营商进社区开展公益宣传,用科学手段和精确数据消除居民对5G基站和电磁辐射的误区,同步推广面向个人用户的5G业务,让更多群众了解5G、用上5G、支持5G基站建设。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面向园区、企业的宣传活动,积极协调本地重点园区、企业,协助本地电信运营商进园区、进企业开展公益宣传或专题推介会,重点面向工业用户,推广5G+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最新解决方案。

任务分工:各县区大数据局至少组织1场5G进社区宣传活动;各县区工信局至少组织1场5G进园区、进企业公益宣传活动或专题推介会。各县区大数据局汇总各县区工信局材料后,统一提报市大数据局和市工信局。

时间节点:11月25日前。

(二)开展“5G+行业应用”供需对接活动

1.征集“5G+行业应用”业务需求。

重点任务:结合“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深度宣传活动,根据全省统一的需求征集问卷,面向相关企业、单位征集“5G+行业应用”建设需求。

任务分工:各县区大数据局负责征集辖区内智慧社区“5G+行业应用”建设需求;各县区工信局负责征集辖区内重点企业、园区“5G+行业应用”建设需求。具体需求通过扫描二维码在线填报,无需统计,做好推广工作,并留存好推广工作照片。

时间节点:11月25日前。

(三)市县各级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任务

1.制定、提出一批可推广、可落地的优惠政策或创新型资费模式,在常规商用5G流量收费标准基础上,显著降低需求单位或个人使用5G业务的费用。

2.主动对接各县区大数据局、工信局,协同做好5G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宣传活动。

3.市级通信公司于11月15日前,筛选出一批优秀案例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市大数据局规划发展科邮箱,市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局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市大数据局赵修东,18753925576

附件:1. 关于开展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5G行业应用”推广活动的通知.pdf

             2.宣传材料和需求征集问卷。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i9782mJuy3x3wnFhdaCCA 提取码:2021

                                              临沂市大数据局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关于开展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5G行业应用”推广活动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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