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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大数据局关于征集第二批市大数据专家人才的公告
2021-11-09 17:00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推动数字化发展,充分发挥大数据专家人才在数字强市建设中的作用,现公开征集第二批大数据专家人才,充实全市大数据专家人才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类别

(一)征集范围。市直部门(单位)、高等院校等机构中符合条件的人才。

(二)征集类别。分为信息化专家人才、其他工程类专家人才、财务专家人才、审计专家人才、经济类专家人才、法律专家人才。

二、征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诚信勤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履职记录;

(二)信息化专家人才需要熟悉大数据业务领域,特别是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擅长信息化政策研究、生产研发、应用管理、科研教学、行业服务等内容,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其他工程类专家人才主要涉及建筑、交通、水利、城市管理、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等领域,并具有相应的资质,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四)财务专家人才需要熟悉会计、财务等方面的知识和业务,具有财务从业资质,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

(五)审计专家人才需要熟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具有审计从业资质,从事审计工作5年以上;

(六)经济类专家人才需要熟悉经济相关领域工作,具有相应的资质,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七)法律专家人才需要熟悉与法律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具有法律从业资质,从事法律相关工作5年以上;

(八)以上专家人才均需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对应的工作经历;

(九)社会服务意识强,积极参加大数据主管部门组织的重要活动。

三、推(自)荐程序

(一)专家自荐。自荐专家本人提出申请时,如实填写《临沂市大数据专家人才登记表》(附件1)及《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由本人签字、单位同意后将附件1、2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联系人;

(二)单位推荐。单位推荐专家时,可将公告转发被推荐人。由被推荐人填写附件1、2后,将附件1、2电子版及纸质版直接报送联系人。为简化流程,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可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临沂市大数据专家人才”字样,专家人才相关材料请于11月12日前报送完毕;

(三)联系人:王军侠;联系电话:0539-8770536,19963981578;协同办公邮箱账号:市大数据局电子政务科;互联网邮箱账号:dsjdzzwk@ly.shandong.cn;联系地址:临沂市北京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1336室。

四、有关事项

(一)已公布的第一批市大数据专家人才不必重复报送,相关信息有变化的可重新填写附件1,更新有关信息;

(二)市大数据专家人才库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征集调整。

附件:1. 临沂市大数据专家人才登记表.wps

             2. 信息汇总表.wps

                                                 临沂市大数据局

2021年11月4日

附件【临沂市大数据专家人才登记表.wps已下载
附件【信息汇总表.wp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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