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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大数据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

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2021-08-27 14:39   临沂市大数据局网站

各县区大数据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鲁数发〔2021〕6号)、《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等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大数据局联系电话:0539-8770526

                                             临沂市大数据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7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大数据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1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从事大数据系统研发、分析应用等大数据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根据《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数发〔2021〕3号),参加各层级职称考试的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规定申报年限内(从报考年度向前起算)年度考核应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档次。

5.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参加职称考试。

(四)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考试且达到全省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5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破格申报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除具备基本条件外,一般应取得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档次,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新平台、新系统、新技术、新设备等,列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市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前3位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新平台、新系统、新技术、新设备等,列入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也可申报。

2.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大数据及相关专业发明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2项以上大数据及相关专业发明专利,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

3.作为第一完成人,承担的大数据及相关专业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技术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创新成果等得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推广使用。

4.作为第一完成人,编写大数据及相关专业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且已颁布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写大数据及相关专业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2项以上,且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6.作为第一完成人,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大数据及相关专业论文;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数据及相关专业著作、教材。

7.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市级以上大数据及相关专业重点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市级以上大数据及相关专业重点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在省级以上大数据及相关专业重点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

8.获得设区的市政府以上表彰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或获得2名大数据及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联合推荐。

报名条件中,凡涉及申报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专业设置、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

1.专业设置:大数据系统研发、大数据分析应用。

2.考试科目:《大数据工程专业知识和实务》一个科目,考试满分100分。

3.考试形式:全省统一出题、统一时间上机考试。

四、知识大纲

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知识大纲相关内容将在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ddsj.manage.yxlearning.com/)发布。

五、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17:00。

2.缴费时间:10月11日至10月15日下午17:00.

3.考试时间地点:暂定10月24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调整,以准考证为准。

六、报名方法及流程

(一)单位初审

1.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负责对本单位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须对申请人所填报《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附件)的信息逐一核实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单位初审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初审材料包括:(1)《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2)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证明材料;(3)身份证件;(4)其它申请人认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2.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申报单位、印章等信息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或者俗称。

3.为方便考生报名,各单位可统一出具一份“初审证明”,包含单位内所有初审合格考生,作为附件上传。

(二)考生网上注册及报名

各单位初审后考生登录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ddsj.manage.yxlearning.com/),按照网站要求进行个人注册和报名,同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近期免冠照片等)。

(三)复审

省大数据局对考生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如上传材料不规范,将通知本人尽快修改完善,做到随报随审。

(四)继续教育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作为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之一。各考生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为本单位考生出具近5年来继续教育情况说明,各考生也可以通过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ddsj.manage.yxlearning.com/)自主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缴费截止前完成全部学时任务。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系统以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考生注册时须认真核实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保持通讯设备通畅,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60元,由考生自行缴纳,考试机构负责收取。

七、合格确认及证书颁发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考试合格者,即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联合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考试合格且符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可在有效期内申报评审。

联系人:何敬明

联系电话:0531-51785103

附件: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24日

附件【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xlsx已下载
附件【大数据专业一+大数据系统研发考试大纲.pdf已下载
附件【大数据专业二+数据分析与应用考试大纲.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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