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落实省市对加快数据赋能、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有关指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沂水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借助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县镇两级同步开展“无实体证照大厅”建设工作。县镇两级分别发布免提交证明材料事项1385项、270项,基本实现县镇两级各领域办事“无证明”,在全市率先基本建成全领域“无实体证照大厅”。
一、强化数字赋能,完善证照调用配套支撑。为提升电子证照服务能力,依托各级大数据平台,借助数据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免证办”服务升级“三步走”。一是依托临沂市开发上线的“临沂市无证明城市系统”,实现95类证明数据部门共享、核验,对需要存留复印件建档的,直接系统调用已配置证照的版式文件(PDF)存档备查。自2022年5月系统启用至今年9月底,全县47个单位、18个乡镇(街道)已配置系统账号264个,开通业务办理所需权限,并在业务办理中使用,全县系统证照调用累计105万余次。二是在“爱山东”政务服务移动端上线个人电子证照使用主题场景23个,涉企场景13个,明确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类高频电子证照实现广泛应用,日均减少纸质材料6000余份。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现场执法、检查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可通过出示电子身份证明供工作人员在线验证,为“免证办”服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同时,在社会生活领域,支持、鼓励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文化场馆、旅游景区、住宿就医、水电气暖等社会领域支持电子证照效力。三是为解决企业群众跨市、跨省办事需开具证明的问题,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线“证明直通车”,提供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155类证明线上开具服务,个人/法人登陆账号后,选择所需服务即实现在线申请、下载,避免了群众异地办事反复奔波之苦。
二、拓宽服务范围,推进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打造全县全领域“免证办”服务。依托各数据系统,打造第一批共16个“全流程免证办”服务场景,涉及行政审批、不动产、税务、婚姻登记等服务领域的13类证明材料,无需纸质材料,仅扫描“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即可完成场景内事项办理,实现场景内100%“免提交”纸质材料。以结婚登记为例,事项办理过程中所需要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材料,全部可通过“爱山东”移动端出示相应电子证照,实现“零材料”办理,仅此项业务,预计全年精简纸质材料1.1万余份;另外,借助“鲁通码”,实现大厅内亮码取号、亮码办事等,在“鲁通码”页面可实时查看业务窗口排队人数,轻松掌握进度,并且在酒店入驻、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6大社会化应用场景享受“一码通行”,系统自动调取证照信息,不但压缩了办事环节,也极大节省了企业群众办事时间。
三、梳理免证清单,明确“免证办”服务事项。参照《临沂市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临政办字〔2021〕78号)和《临沂市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二批)》(临政管办发〔2022〕6号)的要求,全面梳理我县事项。对直接取消的证明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单位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对实行数据共享的证明材料,数据提供单位要加大数据汇聚力度,确保证明使用单位能够实现相关数据实时共享;对实行证照替代的证明材料,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引导企业群众应用电子证照,实现线上调用、线下扫码;对实行部门核验的证明事项,证明需求单位要与出具单位建立快速协查核验反馈机制,建立明晰化、标准化、规范化操作流程,提高协查核验效率,确保工作不断档、不脱节。我县分别于2021年10月发布《沂水县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沂政办发〔2021〕44号)、2022年6月发布沂水县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二批)(沂政管办发〔2022〕3号),并在前两批事项的基础上,于2022年9月汇总形成包含全部1385个政务服务事项的《沂水县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沂政管办发〔2022〕5号)。同时,各乡镇(街道)对照县级清单,同步发布符合本乡镇(街道)的《沂水县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沂政管办发〔2022〕6号)。清单内容动态调整,并及时在服务窗口、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更新有关内容,受理人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主动告知,让便利惠及更多群众。
四、出台工作方案,指导“无实体证照大厅”建设。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减材料”“零材料”的工作思路,推行业务办理“免证办”服务模式。县府办牵头组织召开全县“无证明城市”建设推进会议,县行政审批局对政务服务领域1385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各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并针对企业、群众需求诉求充分交流沟通,研究出台了《沂水县“无实体证照大厅”建设实施方案》(沂政管办发〔2023〕2号),为县镇两级“免证办”服务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撑。方案明确了“无实体证照大厅”建设的流程路径和保障措施,根据方案要求,公示“免证办”清单,设置“免证办”专用窗口,并成立“免证办”业务受理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同时,12个驻厅部门率先设置“免证办”专用窗口,配置电子证照扫码设备共计24台,工作人员通过扫码获取电子证照信息,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有同等效力,从而实现“无感审批”。另外,县镇两级在政务服务场所公示《沂水县“免证办”操作指南》,并印发宣传材料,及时告知业务申请人“免证办”服务有关细则,扩大服务知晓度,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